“六一儿童节”前夕,北京市发生一起类似拱门形状的气球发生爆炸灼伤4名儿童的事件,据初步调查,拱形门形状的气球内部填充的气体为氢气。
由于氢气具有易燃易爆特点,国家有关部门早已明令禁止不能将氢气用于气球充气。近年来,有关氢气球爆炸伤人的案件也屡有发生,且受害者多是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儿童。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曾于2005发出过《“轻气球”不能使用氢气》的消费警示,但是氢气球爆炸伤人的事件仍不时见诸媒体,特别是出现了一些大型活动主办方违规使用氢气作为拱形门的灌充气体,一旦发生爆炸,后果更为严重。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再次提醒社会方面关注此事,强化充“氢”物品管理,避免人身遭受伤害。
1.在举办展览会、展销会、纪念活动、体育竞赛、开业庆典、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时,如需要施放气球及其他升空物一律使用氦气球,其他大型充气设施也不能使用氢气。
2.消费者不要购买灌充气体不明的气球;学校、家长要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监护工作。
3.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气球和充气设施的销售者、使用者的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
背景气球色彩鲜艳,并且可以制作成卡通动物等多种形状,因此深受广大儿童的喜爱,尤其是能够漂在空中的“轻”气球。为烘托气氛,很多单位和个人在组织大型活动、婚庆时也会施放、使用气球。为使气球能够漂浮在空中,需要向气球内灌充气体,为保证安全,气球应当灌充的是氦气,而不能是氢气。因为氢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灌充氢气的气球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如儿童玩耍氢气球时接近火源,或者附近有人吸烟都可能导致爆炸,并且爆炸往往对人的面部损伤最为严重。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做出了在公众活动场所,严禁灌充、施放氢气球及其升空物,严禁在各种场合灌充手持氢气球等规定。但是由于氦气的成本要高于氢气几倍,有些单位和个人为牟取不法利益,仍使用氢气灌充气球,特别是一些无照商贩,他们所兜售的气球使用氢气的比例更高。目前,有个别大型活动的主办方为了效果和节约成本,在拱形门等固定的充气设施中也使用氢气。